根据IECEE OD-2037 ed.3.0文件第10.5章节要求,一份CB证书只允许体现1个商标,注意理解(适用)如下:1,该商标不是持有CB证书的制造商的商标;2,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列明了商标,或者是需要用在产品上的,这个商标需要体现在 证书上,除此之外,没有列入CB证书的义务。3,多个商标时,应该每个商标对应1份CB证书;4,允许1份CB报告中有多个商标;5,当制造商持有CB证书,且拥有多个商标时,可以在1份证书上体现。